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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1 14:49:09发布作者:kehu

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7-08-20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招标编号:XZZB-XZJT-17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7]5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从PSL贷款资金中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境内,项目起点(K0+000)与G109线(K3710+100)形成T型交叉,路线终点K38+265.606止于纳木湖乡,与拟建项目纳木措环湖公路(纳木措湖至班戈县段)公路起点相接,路线全长38.745公里(包含长链559.324米,短链80.024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2 本招标项目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行车道宽7米,路肩宽2*0.75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2.1.3计划工期:18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具体施工监理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

   

里程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监理

   

全一标段

   

路线全长38.745公里(包含长链559.324米,短链80.024米)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标志、护栏等公路工程。

   

2.3质量要求:本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优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内独立完成两项累计不少于50公里三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监理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三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上述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附网上截图资料。若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三者缺一不可)。

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须提供注册于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应持有公路工程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设计、施工或监理),并且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或施工工作8年及以上,担任过一项三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工程总监或驻地高监职务。

驻地监理负责人(以及备选人)(须提供注册于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应持有路桥或相关****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上人员**提供注册于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8年及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两项三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负责人)职务。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须提供注册于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的证明材料)应持有公路工程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8年及以上经历,且从事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工作3年及以上。

投标人**提供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应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具有CMA计量认证书,若不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委托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组建工地试验室)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委托协议书)。

3.2 按本公告第3.1款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不允许与西藏自治区纳木措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同时确定为中标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 对****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A级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7 根据人民法院等九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8月29日每日09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在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4号)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表,上述报名资料均盖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报名表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招标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4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4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兰先生

电话:0891-6621092

传真:0891-6926628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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