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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2 08:50:29发布作者:kehu

(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延建监2017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字【2011】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延吉市环境卫生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延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施工监理

2)     建设规模:工程费用约8317.65万元。

3)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     监理工作内容: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     标段划分:1个。

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小营镇东新村和工化村

8)     计划工期:2017年9月19日至 2018年9月15日,工期362日历天。

9)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10)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6日(周六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书、身份证等。

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2日13时30分整,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吉林省建设厅备案的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延吉市环境卫生作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柏景会

联 系 电 话:0433-50103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   系   人:金香月、李平

联 系 电 话:0433-83165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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