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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ACC157(别克牌SGM651****TAL 2.5L)轿车等4辆旧机动车
发布时间:2017-08-23 10:30:28发布作者:kehu


  标的系渝ACC157(别克牌SGM651****TAL 2.5L)小型车等4辆旧机动车,标的行驶证、登记证均齐全,无购置本,使用性质均为非营运,燃料种类均为汽油。拟按现状以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或竞价分零转让,详见下表:

车辆

牌号 品牌型号 车辆

类型 登记

日期 行驶

里程

(KM) 载客

使

车架号 发动

机号 排量

(L) 检验

合格

路桥

费至

保险

期至 原购

值价

(万元) 评估值

(万元)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渝AZ8876 别克牌SGM7252GL 小型轿车 2004年4月 302878 5 13 LSGWL52D84S212786 40204279 2.5 2017年4月 2018年4月 交强 2018年3月 20.82 2.08 1.876 0.56

渝BD0100 海马牌HMC7161 小型轿车 2005年8月 182582 5 12 LH17CKJF45H077743 ZM753870 1.6 2017年8月 2017年6月 交强 2017年8月 9.57 1.34 1.209 0.36

渝ACC157 别克牌SGM651****TA 小型普通客车 2009年10月 227366 7 6 LSGDC82D99E026088 99100138 2.5 2017年10月 2017年10月 交强 2017年10月 23.61 4.72 4.257 1.3

渝B99474 东南DN6443M 小型普通客车 2003年9月 43239 8 14 LDNH38RHX30058920 SAS9098 2.0 2017年9月 2017年9月 交强 2017年9月 9.67 0.77 0.695 0.2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17年8月23日起至 2017年9月5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工作时间)通过线上(互联网方式)方式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并交纳相应保证金到重庆联交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帐户(挂牌截止日24时到账,以到账为准),此项目仅接受线上报名方式,且不接受联合报名和委托报名。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若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违约金:(一)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二)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四)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五)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四、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此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且不因与现状有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五、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客户备付金账户。因受让方原因逾期不交剩余价款、逾期不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六、车辆过户前未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违章费用、年审费用、路桥费、交强险、车船税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等) 由转让方承担,车辆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为:若协议成交,每台车按旧机动车市场交易费(以排量、车型等计)的60%收取手续费;若竞价成交,除每台车按旧机动车市场交易费的60%收取手续费外,另按成交额高出评估值部分的10%收取竞价服务费。

  七、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过户手续完成后,方可提取车辆。

  八、受让方若需旧车交易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九、请投资者关注车辆评估报告。

  十、本次转让不包含车辆车牌号码。

  联系人及电话:景茂果 010-51085026 1862306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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