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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镇虬川河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增补工程)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3 11:15:09发布作者:kehu

发布时间 2017-08-23


依据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发【2012】239号批准实施,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金牛镇虬川河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增补工程)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招【2017】20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牛镇虬川河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增补工程) 项目

三、采购内容:金牛镇虬川河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增补工程) 项目,具体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及后期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控制价为:1866482.57元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六、工期:30日历天。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谈判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

(7)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类****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9)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是法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作为供应商代表按时参加谈判,并在递交谈判文件时,向采购人提交二代身份证查验,以证明其出席,采购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录。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未参加谈判的,或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与谈判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服从安排,在317开标室等候二次报价,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开标室。

八、供应商可在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交易公告”栏目本公告页面下载谈判文件(http://www.hbdaye.gov.cn)。谈判文件制作费200元/份,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8时30分。

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7室

十、谈判时间:2017年8月 29日8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政府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大冶市金牛镇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589777983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开发区2R地块神龙商业街(一期)商铺208-213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8086303328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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