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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秦高速公路连接线项目康保(冀蒙界)至沽源(张承高速)段康保县连接线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3 14:44:31发布作者:kehu


 

项目编号:ZYZB-2017-S4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二秦高速公路连接线项目康保(冀蒙界)至沽源(张承高速)段康保县连接线交通***设施工程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基础【2011】10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及商业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康保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


二秦高速公路连接线项目康保(冀蒙界)至沽源(张承高速)段康保县连接线交通***设施工程位于河北省康保县,本工程共计三条连接线,其中康保南互通连接线全长11.757公里,改建段1.18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4.5米,新建段10.572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米;哈咇嘎互通连接线全长0.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米;康保西互通连接线全长13.14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米。本工程监理单位为张家口泰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上述三条连接线的交通***设施施工,主要包括混凝土护栏(示警桩)359个,钢护栏6640米,单柱式交通标志55个,单悬臂式交通标志14个,里程碑22个,公路界碑95个,百米桩227个等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8个月。

2.3招标范围:


二秦高速公路连接线项目康保(冀蒙界)至沽源(张承高速)段康保县连接线交通***设施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承包***设施分项资质;具备有效的***许可证;近3年内至少有一项二级公路及以上交通***设施施工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多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5未被列入***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1楼大厅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查原件,留复印件,新版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新版资质证书不需提供原件);

(3)企业***许可证副本(查原件,留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5)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留原件,格式见附件1);

(7)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说明:上述复印件均为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的,复印件中二维码标识可辨识,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报名审查不通过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15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 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保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张家口市康保县

邮    编:075000

联 系 人:任绍婧

电    话:0313-7638103

传    真:0313-7638103


招标代理:河北省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邮    编: 050081

联 系 人: 杨海涛

联系电话: 0311-87283048;13292857113

传    真: 0311-87283048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2017年8月 23 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公路交通工程承包***设施分项资质;具有***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

所提供的营运资金(值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期末数为准)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内至少有一项二级公路及以上交通***设施施工业绩。(2014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申请人在过去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资格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相关,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或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总工程师

1

资格要求:工程类(公路工程或相关)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B类)。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3名投标人进入**个信封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重新招标。如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为3名时,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人进行技术评分,直接进入**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侯选人。若投标价相同,则比较600章报价,报价低的优先。600章报价也相同的,抽签决定优先。

2.1.1

2.1.3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写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投标函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签署的规定,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分包的工程量累计未超过总工程量的30%。

(11)投标文件**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2

资格审查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1

2.1.3

**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评审标准:

对于通过投标文件**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开启其投标文件**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未通过**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个信封将不予开封。

(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7)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满分:100分,其中: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财务能力:    20分

业    绩:    30分

企业资质:    20分

2.2.2

评分标准

详见评分标准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及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2.2.2(1)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3分

科学合理得2.4-3.0分,一般得1.8-2.4分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6分

科学合理得4.8-6.0分,一般得3.6-4.8分

工程实施进度及保障措施

3分

科学合理得2.4-3.0分,一般得1.8-2.4分

工程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分

科学合理得2.4-3.0分,一般得1.8-2.4分

工程***目标及保证措施

3分

科学合理得2.4-3.0分,一般得1.8-2.4分

环境保证措施

3分

科学合理得2.4-3.0分,一般得1.8-2.4分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3分

科学合理得2.4-3.0分,一般得1.8-2.4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3分

科学合理得2.4-3.0分,一般得1.8-2.4分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科学合理得2.4-3.0分,一般得1.8-2.4分

2.2.2(2)

财务能力(20分)

财务能力

20分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条件)得20分。

2.2.2(3)

单位业绩(30分)

单位业绩

30分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得18分;

近三年(2014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证书日期为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4分,多加12分。

2.2.2(4)

企业资质(20分)

企业资质

20分

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得20分。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细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互相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3名投标人进入**个信封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重新招标。如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为3名时,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人进行技术评分,直接进入**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侯选人。若投标价相同,则比较600章报价,报价低的优先。600章报价也相同的,抽签决定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和下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3名投标人进入**个信封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重新招标。如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为3名时,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人进行技术评分,直接进入**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侯选人。若投标价相同,则比较600章报价,报价低的优先。600章报价也相同的,抽签决定优先。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客服经理:

18932913200

客服经理:

1314364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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