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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财政局家属院热力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3 15:37:37发布作者:kehu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项目编号:SGZB-2017-14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鹤壁市财政局家属院热力改造工程”,招标人为鹤壁市财政局,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财政局家属院热力改造工程

2.2 工程概况:主要包括家属院采暖工程管道安装、阀门安装、阀门井砌筑等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金来源:其它资金

2.5投资规模:约134万

2.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相应的变更、招标人对本工程有关问题的说明、澄清等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验收

2.9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31日公告期内登录《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下载。

4.2.招标拦标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

4.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2日09: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四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财政局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 

联系人:刘先生    0392-33250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0392-6910913

地  址:淇滨区太行路与九州路交叉口300号


客服经理:

18932913200

客服经理:

13143641678

客服经理:

13681483240

招商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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