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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108国道辅线提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5 15:52:03发布作者:kehu

门头沟区108国道辅线提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8-25    

项目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门头沟区108国道辅线提级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以京交路建函〔2017〕36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本项目招标人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08国道辅线提级改造工程起点为石门营南路,终点与108匝道顺接,道路全长0.5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 108辅线提级改造工程设计等级为二级公路,参照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 标准横断面布置:道路采取两上两下布置,中间车行道宽21米,两侧人行道各宽4.5米。 路面结构:5厘米热再生中粒式沥青混凝土ZAC-16C上面层,7厘米热再生粗粒式沥青混凝土ZAC-25C下面层;基层采用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二灰碎石+ 16厘米旧路粒料掺水泥处理(5%水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门头沟区108国道辅线提级改造工程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8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7 年 9 月 20 日;计划交工时间: 2017 年 12 月 15日)。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许可证,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认证有效。 具备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1公里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及路面工程施工企业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8 月 25日至 2017 年 8 月3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人发邮件至huajiezhaobiaosibu@126.com邮箱获取,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获取);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标段 ,图纸1000元/标段,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10: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 9:00 至 2017年8月31日 16:00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25日 9:00 至 2017年8月31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 10:00开标地点: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备注: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ztb.gov.cn)、《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www.bjlzj.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邮政编码:102300 联 系 人:李 振 电 话:010-69828983 传 真:010-6982898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层1007室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陈女士 赵先生 电 话:010-64997322 010-64997303 传 真:010-8489693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网上报名:http://210.75.218.36/ 联 系 人:李 振 电 话:010-69828983 传 真:010-6982898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 9:00 至 2017年9月14日 10:00招标人联系地址: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邮编:102300联系人:李振联系电话:010-69828983传真:010-69828983电子邮件: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层1007室邮编:100029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10-64997322传真:010-84896937电子邮件:批复文号京交路建函[2017]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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