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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四期项目, 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五期项目
发布时间:2017-08-25 16:30:51发布作者:kehu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施工[2017]08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四期项目, 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五期项目, 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二期项目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武审批[2015]1460号、津武审批[2016]26号, 津武审批[2015]1461号、津武审批[2016]27号, 津武审批[2015]1459号、津武审批[2016]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赛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2205.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赛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二、四、五期项目,总建筑面积237637.49平方米,总投资约18亿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新开路东侧, 武清区新开路东侧, 武清区新开路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工程为: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二、四、五期项目夜景照明工程,招标规模227487.59平方米,本标段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包括院区内路灯、景观灯、庭院灯及楼体夜景灯等照明系统、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连接调试及质保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09月30日 至 2018年03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一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3)安全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级别,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职称证书,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赛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武清商务区国际企业社区B6楼

邮政编码:301700 联系人:严涛 电话:22985885

传  真:2298588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欣苑大厦1104-1106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靳跃鹏 电话:23681708-822

传  真:23669319

日期:2017 年 8 月 2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刘晓熙

电话:82190151传真:82190151电子邮箱:wuqingjianwei@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602室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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