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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文化产业园山水公园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2017-08-25 16:56:43发布作者:kehu

梅河口市文化产业园山水公园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2017-08-25]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X2017-1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文化产业园山水公园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2017】573号文件审批。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城区改造维修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文化产业园山水公园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2.2招标规模:总用地面积10.68公顷,包含水域面积5042㎡。

2.3招标范围:梅河口市文化产业园山水公园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优化(含设计估算)、施工图设计(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后承担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工作)。

2.4工程建设地点:北邻江阳路、南邻朝阳路、东西比邻规划一路、规划二路。

2.5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

2.6服务承诺目标:符合***及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园林绿化专项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在人员具备相关****技术职称证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符合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3.7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同等)、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城区改造维修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付丽娟     电话:0435-437028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  珊     电话:0431-89235507

 

 

发布日期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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