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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 基于建养一体化的钢桥面铺装结构优化与快速养护 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6 10:40:36发布作者:kehu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

基于建养一体化的钢桥面铺装结构优化与快速养护

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一期工程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以粤交基〔2017〕1186号、粤交基〔2017〕12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补助及企业自筹40%,银行贷款60%,招标人为广东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科技项目资金(**批)的通知》(粤交科〔2017〕386号)及《关于下达2017年度科技项目(**批)的通知》(粤路司基〔2017〕138号)文件精神,委托广东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基于建养一体化的钢桥面铺装结构优化与快速养护技术研究(2017-02-016)”科技项目工作,现对该科技项目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设上北枢纽互通与既有汕汾高速相连,路线由东往西经过汕头市澄海区、潮州市湘桥区、潮安区,在揭阳市空港区登岗镇附近设枢纽互通与既有汕梅高速T型交叉,然后往南通过10.832km的汕梅高速共线段至揭阳市空港区地都镇,设溪头枢纽互通与汕梅高速分离,然后路线往西南方向经过揭阳市空港区、汕头市金平、潮阳、潮南区,终点位于潮南区井都镇,设牛路互通与既有的深汕高速相接。本项目另设澄海连接线,起于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的S335,路线由东往西经过汕头市澄海区、潮州市湘桥区,终点与主线起点对接;设潮汕连接线连接潮汕环线主线和潮惠高速,路线均位于潮阳区境内。本项目路线全长约81.212km,其中主线57.602km(不含汕梅共线段10.832km)、潮汕连接线15.71km、澄海连接线7.9km。本项目桥梁里程占比约82%,其中榕江特大桥采用跨径为(60+140+400+140+60)m的双塔双索面半漂浮体系斜拉桥,主梁为全钢箱梁方案。

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汕头市、揭阳市。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以榕江特大桥钢桥面铺装为依托的“基于建养一体化的钢桥面铺装结构优化与快速养护技术研究”项目的全部科研工作,具体包括:

(1)编制项目研究大纲和试验大纲;                                    

(2)参加业主组织研究大纲评审;                                                     

(3)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研究工作;                                                

(4)提交合同规定的研究成果,且研究成果符合合同规定的考核标准。

(5)参加业主组织的项目验收(鉴定)会,完成项目的结题工作。

2.3项目科研开发进度(服务期)

本项目预计4年完成,时间为2017年10月~2021年9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条件:

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承担过一项桥面铺装科研工作;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工程师(或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过桥面铺装科研工作;其他科研人员至少5名,均应具有至少3年工作经验,且从事过桥面铺装科研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或事业单位,下同)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持企业(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于2017年8 月28 日至2017年9  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完整的报名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人民币500元,收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 月18 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三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020-85162584

    传    真:020-85162584、020-38626317

日期:2017年8 月25 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强制性标准A(资格要求)


项  目

资 格 要 求

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录2   强制性标准B(业绩要求)


项  目

资 格 要 求

业绩

投标单位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承担过一项桥面铺装科研工作。

注:上述业绩**附科研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任务书或验收(或鉴定)证书复印件,一份科研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任务书或验收(或鉴定)证书算为一项桥面铺装科研工作。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任务书的签订时间或验收(或鉴定)证书验收鉴定时间的任一时间为准。

 


附录3   强制性标准C(主要人员要求)


人员类别

人数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工程师(或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过桥面铺装科研工作。

 

注: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含有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科研项目合同或任务书或验收(或鉴定)证书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原件(须加盖业主公章)。

 

 

 

附录4   强制性标准E(信誉要求)

项 目

要     求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5、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原件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附录5   强制性标准F(其他人员要求)


人员类别

人数

资 格 要 求

科研人员

5

其他科研人员至少5名,均应具有至少3年工作经验,且从事过桥面铺装科研工作。

本次投标文件中无需编列附录5要求的人员,投标人应在中标后签署合同前按本表要求向招标人提供人员名单。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2.2

初步评审(**信封)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签名)或盖单位章,签字(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技术建议书;

(8)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     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个信封的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2.3

资格审查(**信封)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为事业的应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格、业绩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3)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规定的情形。

2.4

初步评审

(**信封)

只有通过前述2.2-2.3款规定的**个信封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信封(财务建议书)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签名)或盖单位章,签字(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3) 评审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投标函具有文字报价,且报价,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个信封的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2.5

详细评审

(**、**信封)

(1)评分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各部分权重如下:

评分项目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报价

合  计

权重

50%

40%

10%

****

满分

50分

40分

10分

100分

    (2)商务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商务分总分为5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如下:

1、投标人的业绩(30分)

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8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每增加1项省部级及以上桥面铺装科研业绩的,加4分;每增加1项其他项目(非省部级)桥面铺装科研业绩的,加2分;本项累计多加12分。

注:投标人**提供科研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任务书或验收(或鉴定)证书。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业绩(20分)

   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桥面铺装科研负责人业绩的加4分,每增加1项桥面铺装科研项目参与经历的加2分,本项累计多加8分。

注: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含有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科研项目合同或任务书或验收(或鉴定)证书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原件(须加盖业主公章)。同一业绩计算一次加分。

3、商务评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商务得分=投标人资质与业绩得分+项目负责人资质与业绩得分。

(3)技术评分

技术分总分为4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如下:

技术建议书(40分)

科研实施方案

(15分)

科研工作方案内容**得9分,科研目标针对性强,实施方案可行,分析方法合理,创新性突出,视情况得9~15分。

科研工作基础

(15分)

具备相应的科研工作基础得9分,科研工作基础扎实,相关经验丰富,视情况得9~15分。

人员、设备投入情况(5分)

满足基本要求得3分,人员组织合理、经验丰富、设备先进、齐全,视情况得3~5分。

预期目标

(5分)

预期目标合理得3分,目标明确,成果丰富,视情况得3~5分。

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评分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小数点后取1位)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终技术得分,平均值小数点后取2位。

(4)报价评分

1、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大写金额与报价表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即大写金额)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2、确定有效投标价

(1)确定招标人投标限价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2个百分点),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每标段各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0.001%)。

招标人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投标限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2)确定有效投标价

通过财务评审,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投标价:有效投标价≤招标人投标限价的****。大于招标人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否决其投标。

3、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投标限价×98%

评标基准价**至个位整数。

 4、计算报价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F1 = F − / D1 −D / ÷D×100 ×E

式中:

F1— 投标人报价得分;

F— 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0 ;若D1<D,则E=0.5。报价得分为0 分。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公路工程类中随机抽取)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通过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进行开标。未通过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不予开启并退回。并按投标人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候选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信封初步评审;

**信封资格审查;

**信封初步评审;

**、**信封详细评审;

澄清(如果需要);

编写评标报告。

2.2  初步评审(**个信封)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资格审查(**个信封)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4  初步评审(**个信封)

只有通过前述2.2-2.3款规定的**个信封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信封(财务建议书)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5 详细评审(**、**个信封)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和**个信封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6  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到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7  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排名**者为**中标候选人,排名**者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报价均相同时,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通过**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财务建议书评审时仍有权否却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财务建议书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在对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当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少于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人数时,仍可以按上述原则只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8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监督人员名单;

(4)开标记录;

(5)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6)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7)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8)评分情况;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2)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标附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附件: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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