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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汤庄镇原振阳化工厂酸性废水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17-08-26 14:33:36发布作者:kehu

高邮市汤庄镇原振阳化工厂酸性废水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高邮市汤庄镇原振阳化工厂酸性废水治理工程

招标人 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

工程地点 高邮市汤庄镇北屏村、甸汤公路北侧    

项目

概况 工程规模 3个黑液塘(渗坑),废水量

约70000立方米 概算投资 1317.19万元

治理要求 各类指标达到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污水入厂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输送到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由污水处理厂接收处理。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预计开工 2017年9 月 项目实施周期 180天

招标内容范围 汤庄镇原振阳化工厂黑液塘废水(渗坑)修复治理,包括但不限于对黑液塘中废水自行取样、试验,根据招标要求设计治理工艺流程,设备及仪器购置、安装,配套设施工程搭设、系统调试、试剂购置、运行并保证出水达标,终达到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污水入厂要求,通过槽罐车运输到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由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接收处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环保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资质等级 机电安装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其他: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贰拾万元,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招标文件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下报名,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8 月 26 日至 2017 年 8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5  时至 17时, 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高邮市长生路25号,高邮市规划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本人近六个月(2017年2月-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许可证;(4)建造师注册证书。

评标细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2月(含)~2017年7月(含)(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8)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9)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提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内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 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未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且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不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名单内。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9F1909      邮编:225000        

联系人:高菲、陈刚

联系电话:0514-87880356           








本次公告时间:2017年8月 26 日至 2017年8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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