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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泊岚镇瓦段路南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8 09:31:57发布作者:kehu


公告发布日期: 2017/8/28 公告号: 即公交【2017】016号

项目名称: 段泊岚镇瓦段路南段大修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即墨市段泊岚镇人民政府驻地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99.6万元 工程造价: 458.93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主路882.7m、支路460m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7]12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即墨市段泊岚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于乃浩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56161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即墨市段泊岚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 于乃浩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56161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杨学斌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587133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在原有沥青道路上进行大修,设计主路长882.7米,宽16米,采用16cm水泥稳定砂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支路长460米,宽11米,采用16cm水泥稳定砂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硬化面积19183.376平方米。路口处沥青硬化顺接,对道路两侧人行道、路沿石。雨水井进行修复更换。(详情见施工图纸)。

(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二)对投标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2、项目总工1 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三类人员"C类证书;

(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无。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八)根据《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拥有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

(九)同类工程的界定:

无。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 请于2017年8月28日09 时00分至2017年9月1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经济开发区壮武路496号)五楼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6587133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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