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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土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17-08-29 10:00:19发布作者:kehu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土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2017年08月02日招标编号:榕地铁招2017013开标时间:2017-08-28所属行业:土木建筑标讯类别:国内资金来源:其它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业主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地区:福州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榕地铁招20170131.招标条件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榕地铁招2017013的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2016〕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土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2.2.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长乐市。2.3.工程建设规模:线路起点于仓山区南台岛会展中心,终于长乐国际机场,线路全长约41km,共设19座车站,其中高架站1座,地下站18座。2.4.投资总额:人民币275.10亿元。2.5.招标范围和内容:2.5.1招标范围: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土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2.5.2招标内容:(1)统一各方现场检测的标准和方法,并提供规范查新服务;(2)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及有关管理规定,按建设单位检测计划对原材料、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3)对监理人抽检的各类材料、构件的检测试验进行验证;(4)对检测、试验结果及时进行分析和报送;(5)对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和试验料进行检查;(6)对监理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检查;(7)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对各方试验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8)参加工程分项、分部(子)单位工程验收,出具检测报告;(9)检测人应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及时报送招标人;(10)检测人应到现场取样及试块养护;(11)参加竣工文件的编制;(12)编写检测报表、工作总结、第三方检测质量报告,及时报送各方;(13)与参建各方协调配合,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1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2.6.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已于2016年底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建成通车。2.7.质量检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满两年之日止。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上注明的检测范围应包含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3.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的质量检测业绩;“近5年”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3.6.对投标人其他主要检测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3.8.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3.9.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10.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11.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于 2017年8月3日至 2017 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榕地铁招2017013投标保证金”。(2)或按照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8月28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持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均须原件)。如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均须原件)〕。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7.3.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招标控制价8.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184880元。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地铁官网(www.fzmtr.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邮编:350009电话: 0591-86308196、86308205,传真:0591-86308199联系人:庄工、方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电话:0591-87605650-8815、8823  传真:0591-87623982联系人:邹工、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    号:100055139940010003000001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地铁招2017013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 系 电  话:0591-83821697  监督部门: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8630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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