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Y招【2017】龙038号
1. 招标条件
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HMY招【2017】龙038号的连城县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一体化建设工程已经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连发改审批【2017】2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连城县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一体化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连城县北团镇、四堡镇、林坊镇、揭乐乡、罗坊乡、隔川乡、赖源乡、塘前乡等8个乡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建设8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水处理能力合计为0.501万吨/日;铺设8个乡镇污水配套管网,铺设配套污水管网总长40.15公里。详见附件。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2984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相关配套和临时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及试运行阶段的配合及服务指导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 设计周期:初步设计:1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25日历日。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个月(具体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的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给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9日至2017年 09 月 0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提供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记名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使用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③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龙岩分行
账户名称: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0169249000000225-0178
或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龙岩分行
账户名称: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17110010010042772501165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 30 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原件及投标人出具的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由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以***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的70%计取(其中:调整系数按1.0计算,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市政公用工程复杂程度III级1.15计算,附加调整系数按1.0计算;设计费计算公式如下=(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70%。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北大中路连发大厦(公安局对面);
电话:13559307890;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阳光新都5号楼1单元1004室;
电话:13559300373 ;
联系人:钱先生。
监督部门: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059791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