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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儿童福利院闽侯分院(隐惠园)附属配套工程
发布时间:2017-08-30 09:26:16发布作者:kehu

福州市儿童福利院闽侯分院(隐惠园)附属配套工程    

2017年08月29日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7059开标时间:2017-09-27所属行业:房屋建筑标讯类别:国内资金来源:其它招标代理: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名称:福州市儿童福利院所属地区:福州市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7059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儿童福利院闽侯分院(隐惠园)附属配套工程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侯发改审批〔2016〕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建设资金来源 福彩公益基金投入 ,招标人为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7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儿童生活养育楼和附属楼主体改造工程二次改造;室外道路、绿化、路灯等配套工程;挡墙护坡工程;室外电力配套工程、自来水配套工程;室外电话、宽带、闭路电视等配套工程;大楼空调、空气源热能系统等配套设备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2.4.招标控制价(即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5480462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0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侯建综〔2014〕15号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1 日9时00分至2017年 9 月  7 日17时00分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闽侯)客户端版本V2.4.3.3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投标价中标法。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27日10时00分)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福州市民政局(http://mzj.fuzho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备注:(1)根据侯建综〔2014〕1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版本后制作(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可参照闽侯招标网的《闽侯县房建、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正式运行业务办理指南》完成。因未及时升级至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光盘及网络匿名的报名号(需提供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网络匿名报名号,一份同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一份现场提交),并保证光盘和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到场登记,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器核验项目负责人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8.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28号,邮编: 350001;电子邮件:   /   电  话:15359725139 ,传真:   /   联系人:张先生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  ,邮编: 350001;电子邮件: 417390488@qq.com   电话: 0591-88315135、17750299660     传真: 0591-88080336  联系人:  魏工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  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电话:   0591-2206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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