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0日09:01
项目名称
安阳殷都区城乡总体规划及乡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S2017QT040
招标人 安阳市殷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 13569066029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372-2159489
公示时间 2017.8.30—2017.9.1 中标时间 2017.8.28
质量目标 / 勘测和设计周期(日历天) 100
建设地点 安阳殷都区 建筑规模 /
结构层数
中标范围 殷都区管理范围区域及本区域代管的水冶镇、铜冶镇等9个乡镇 中标价 4960000元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信誉标(得分) 报价(得分) 设计方案(得分) 总分 排名
**中标候选人 安阳市规划设计院 4960000 杨卫平 53 20 15.6 88.6 1
**中标候选人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990000 ****新丽 28 20 11.6 59.6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940000 赵余庆 20 20 11.6 51.6 3
安阳市规划设计院 三证合一 410500000000524(1-1) 负责人身份证 410506196504114853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 91410300706563606C(2-8) 负责人身份证 410203197602240027
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三证合一 91140500406600209X(6-6) 负责人身份证 140571197707180013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