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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净月产业开发区社区用房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招标
发布时间:2017-08-31 09:10:08发布作者:kehu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1199/7

一.招标条件

 2017年长春净月产业开发区社区用房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招标已由长春净月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7-120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2017年长春净月产业开发区社区用房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招标;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净月产业开发区

2.4投标限价:91.11万元,资金已落实。

2.5设计完成时间: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

2.6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近三年(2014、2015、2016)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具有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2015、201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须是建筑相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文件。

报名资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网、中国财经报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431-84511836

地址:长春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4楼A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韩冬、王嘉佩    电话:0431-81937053转8004   

传真:0431-81150785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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