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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17-09-01 09:26:14发布作者:kehu

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黎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发【2017】29号、长发改审发【2017】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黎城县南委泉中学院内
2.2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578.9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892.72平方米,学生宿舍1072.73平方米,食堂295.9平方米,厕所119平方米等。
2.3计划工期:33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社会保险网上查询单、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次缴纳社会保证金证明、完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费率标准、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考核合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要求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 9月 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黎城县住建局招标办报名。
经现场审核报名通过后,请在长治市政务中心四楼服务台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zsggzy.gov.cn)办理网上报名事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在黎城县住建局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13:0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治市政务中心四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
联 系 人:程建平
电 话:1330355788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邮 编:030006
联系人:张亮
电 话:13994695305    

该文章由geshuli发布于2017-8-31 16: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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