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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吉黑界)段工程建设项目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3 15:43:25发布作者:kehu

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吉黑界)段工程建设项目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来源: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1日【字体:大 中 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吉黑界)段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吉林至荒岗(吉黑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1958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5%:2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

  2.2设计标准: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吉黑界)段工程建设项目主线全长99.662km,其中吉林至舒兰(富家屯)段为新建段,舒兰(富家屯)至荒岗段为利用在建一级公路进行改扩建,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辅道全长29.575km,采用设计速度60km/h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

  2.3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的主要工程内容为高速公路沿线的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轮廓标等交通***设施工程。

  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JSJT01标段:高速公路主线K4+700-K60+300,公路里程56.134km;吉林连接线4.64 km,金珠连接线5.4km。

  JSJT02标段:高速公路主线K60+300-K103+799.994,公路里程43.528km;舒兰连接线2.45 km,辅道29.575km。

  2.4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5日~2018年9月30日,其中辅道交通***设施在2017年12月末前完成。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外部环境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开工迟缓、阶段性工期影响或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费用不另行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设施)承包一级资质,在2012年1月1日之后(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应累计完成过以下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拥有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30公里(按公路里程计算,同一公路项目同一段落不重复累计)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设施工程(承包合同内应含护栏工程,或同一承包合同内应同时含标志、标线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参加1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同日或在其之后,查询短期限: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拥有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7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和“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并允许同时中标,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重复,否则若在其中一个项目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在另外一个项目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8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发包人现场将严加管理,合同约定的投入人员实行电子考勤制度,不满足要求的将在奖罚中严厉惩处,并计入该企业信用评价。

  4.评标办法

  有限数量制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信封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选取前8名投标人通过**信封评审(详细规则见招标文件),根据**信封开标时现场计算并宣布的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也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经办人身份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6年11月版)和《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图纸资料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6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3本次招标投标文件**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7年9月28日14:00,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公示

  8.1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公示。

  8.2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包括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丁凯                      

    电    话:0431-85254014            

    传  真:0431-8525401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政编码:130061

    联 系 人:车万里 李洪涛 孙静 梁新通

    电  话:0431-85368866

    传  真:0431-8536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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