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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310281701572001大厂县夏垫污水处理厂临时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5 10:47:34发布作者:kehu

 大厂县夏垫污水处理厂临时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县夏垫污水处理厂临时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编号:DGZCG-[2017]137号          

采购人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污水处理厂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芮屯村西 

采购人联系方式:****磊  0316-778249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201、3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志雄  0316-8828668 

采购内容:2套临时污水处理设备 

采购金额:1377336.00元 

采购数量:2套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设计安装周期:90 天;运行维护期:验收合格后180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违规信用记录; 

4、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级以上设计资质; 

6、具备环保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7、项目负责人具备污水处理、环境工程等相关****技术职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 

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7年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李志雄 

联系方式:0316-8828668 

传真电话:0316-8828668转602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 

备注: 


客服经理:

18932913200

客服经理:

13143641678

客服经理:

13681483240

招商加盟:

1537392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