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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大数据分析中心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6 09:01:26发布作者:kehu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DFZB2017090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单县大数据分析中心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项目,已经 单县人民政府 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单县审计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 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2.3 质量标准:合 格;

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5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数据分析中心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数量及参数见采购文件)

3.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3.3潜在供应商目前在拥有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7年09月 5 日—2017年09月 8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或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针对本项目原厂商授权书原件;

(5)企业征信报告

(6)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及购买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领导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单县审计局             

地        址:单县舜师路东段湖西大厦三楼 

联   系   人:      ****先生                 

联  系 电 话:      0530-4659072         

采购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       ****先生               

电        话:     0530-6109996           

电 子  邮 件:   fzjtcnsx@163.com         

网        址:http://www.fzjtcn.com       

  

 

 

2017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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