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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K0+900-K1+370段)排洪沟改线工程(含901通道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17-09-07 09:24:56发布作者:kehu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K0+900-K1+370段)排洪沟改线工程(含901通道工程)施工监理    

2017年09月07日    

招标编号:宁远达招〔2017〕第N-029号开标时间:2017-09-19所属行业:土木建筑标讯类别:国内资金来源:其它招标代理: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业主名称: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地区:宁德市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宁远达招〔2017〕第N-029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K0+900-K1+370段)排洪沟改线工程(含901通道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侨经发〔2010〕165号)文件和关于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道路有关事项确认的函(东侨经发〔2013〕25号)文件和关于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道路工程延期建设的核准意见(东侨经发〔2015〕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东侨财政局支付,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位于东侨工业集中区;2.2. 工程建设规模:排洪渠长470m,道路长度为127.765m,道路修建宽度为6m,车道数为双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本次招标控制价为9985883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不含保修阶段);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为准;2.4.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为4个月(不含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工程档案归档直至工程结算审计审核完毕。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2.6.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7. 监理服务费: 参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30% 计取,即21.04万元(即为发包价)。终以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及其他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等相关费用。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企业 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3.投标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无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拥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3.5.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电子招标投标办法》。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07日08时00分至2017年9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有关招标资料,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及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附后)。注:投标人**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小规模工程施工监理简易招标办法)。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注: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格式附后)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6.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35050168243300000539。注: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用途上注明“宁远达招〔2017〕第N-029号”的投标保证金。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7.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电子投标文件,其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开标室(详细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时,其拟派的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应提交以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或未按7.3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规定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下同)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9.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宁德市东侨(漳湾)东侨工业服务中心大楼6层,邮编:352100;电话:18950583922;联系人:陈先生。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荣华楼G幢308室,邮编:352100;电话:0593-2826698,传真:0593-2869036;联系人:小黄。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监管部门名称:宁德市住建局;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八楼;电话:0593-299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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