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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分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由长宽发改字
发布时间:2017-09-07 09:29:57发布作者:kehu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KGSG-ZB-20172306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分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由长宽发改字[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长春市、宽城区两级政府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分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

2.2监理服务期:2017年10月12日至2018年8月10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3招标范围: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分校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农安北街65号

2.5施工投资额:2948.6033万元

2.6本项目发包价:本项目工程发包价为2948.6033万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确定本项目工程发包价2948.6033万元作为计费额,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折扣系数为0.85,确定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为55.5360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等级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2014-2016年度)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房建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房建相关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

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投标承诺:投标人不需编制投标报价,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以招标人公布的发包价作为中标价,并书写承诺书承诺以招标人公布的折扣系数、价格作为工程变更和计量支付的依据。承诺书**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承诺书未经签字或盖章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及随机抽取活动的项目总监需与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违反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13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一开标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2)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六、本项目终结算方式

本项目工程发包价为2948.6033万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确定本项目工程发包价2948.6033万元作为计费额,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折扣系数为0.85,确定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为55.5360万元。确定本工程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发包价有疑议的,应向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

联系人:马校长

联系电话:1365430076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

联系人:李晨铭

电  话:1558559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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