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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建设工程-世纪大街北段道路排水工程(东新路-四通路)
发布时间:2017-09-07 09:42:41发布作者:kehu

二道区建设工程-世纪大街北段道路排水工程(东新路-四通路)

   

发布时间:[2017-09-07]      

二道区建设工程-世纪大街北段道路排水工程(东新路-四通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JZB2017-2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道区建设工程-世纪大街北段道路排水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3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新路-四通路)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二道区建设工程-世纪大街北段道路排水工程(东新路-四通路)

2.2工程概况:世纪大街南起规划东新路,北至既有四通路,道路全长1042.054米,红线宽度60米。道路标准横断面为四幅路形式:2.0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5m(路侧绿化带)+7.0m(辅道)+3.0m(主辅分隔带)+12.0m(主线)+4.0m(中央绿化带)+12.0m(主线)+3.0m(主辅分隔带)+7.0m(辅道)+1.5m(路侧绿化带)+2.5m(非机动车道)+2.0m(人行道)=60m(红线),新建车行道面积:38932.42平方米;新建人行道面积:5397.28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面积:3703.73平方米;新建绿化带面积:10018.12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d500-d1500长度:2175.9米;新建污水管线线d500-d600长度:1900.13米。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资金:自筹。

2.5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

工期共413日历天。

2.6工程建设地点:东新路至四通路。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拥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若长春市政府对本项目统一规划做PPP项目改造,投标人应服从对PPP改造的统一安排。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7日至2017年09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报名并购买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6)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报名成功后,被授权人须持报名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报名回执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6000元/套,退还时无息返还押金。

5.投标文件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0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商工

电  话: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528号

联系人:翟洋

电  话:131344749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处

市建委监督电话:0431-8877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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