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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棚户区北大新城B22地块改造项目配电附属工程
发布时间:2017-09-08 16:28:25发布作者:kehu

延吉市棚户区北大新城B22地块改造项目配电附属工程发布时间:[2017-09-08]  延吉市棚户区北大新城B22地块改造项目配电附属工程招 标 公 告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2017096一.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棚户区北大新城B22地块改造项目配电附属工程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延市发改字【2015】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30%+贷款70% ,招标人为 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延吉市棚户区北大新城B22地块改造项目配电附属工程。2.2 总投资额:约450万元。2.3招标范围:电气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2.4 标段划分: 1个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30%+贷款70%,已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 延吉市局子街东侧,新村路南侧;。2.7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工期 52 日历天。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6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9月8日 至 2017年9月13日(9月10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代理人一年内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到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4.2 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与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4.3 招标文件每套 800 元,售后不退。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9月29日14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中或开标时提供 银行保函 或 经省住建厅备案的 担保公司开具的 投标保证金保函 ,保证金金额为 7万 元。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日报 上发布。七.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建工街388号联 系 人: 纪博文    邮 编:133000     电 话:0433-50007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北阳路567号联 系 人: 李军浩 金哲   邮 编:133000     电 话:0433-2450326传    真: 0433-2613046     电子邮件: 1543165447@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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