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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湖清淤及驳岸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2 09:26:49发布作者:kehu

菱湖清淤及驳岸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菱湖清淤及驳岸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菱湖清淤及驳岸修缮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惠市发改[2017]60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菱湖清淤及驳岸修缮工程

(二)、招 标 人: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惠城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菱湖内

(四)、工程造价:20818550.71元人民币

(五)、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1)菱湖清淤面积约0.18k㎡,机械清淤总量约110200立方米、二次转运淤泥量约70000立方米;(2)驳岸修缮:菱湖驳岸修缮约3.52km,菱湖中心绿茵岛驳岸修缮约0.28km,菱湖白鹅含书岛驳岸修缮约0.30km;(3)附属工程:拆除路面、绿化、栏杆、铺装等内容,修复、绿化路面,新建沥青路面、过路涵管、集水井、锈钢门、新建花岗岩栏杆及铺装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清单及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其中关于弃渣运距的规定如下:若实际施工中弃渣运距比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运距短,则以实际运距为准;若实际施工中弃渣运距比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运距长,则以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弃渣运距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菱湖清淤及驳岸修缮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以施工图纸、清单及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合格;工期:10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1)河湖整治工程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独立法人,该联合体须以具有以上第(1)项资质的企业为主办方。

(二)、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要有:水利水电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企业要求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员 1 人;质量检查员 1 人;施工员 2 人;园林技术人员1名,要求具备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要求为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河湖整治工程承包资质施工企业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不需进行网上报名,施工现场配备的基本管理班子人员中,园林技术人员1名,网上报名时也不需要填报,其资格审查按本公告第六条第(三)款“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即可。

同时具备园林绿化和河湖整治工程承包资质施工企业独立进行投标的,按河湖整治工程承包资质施工企业进行网上报名,施工现场配备的基本管理班子人员中,园林技术人员1名,网上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其资格审查按本公告第六条第(三)款“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即可。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缴交。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河湖整治工程承包资质施工企业: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许可证副本;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8、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

9、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C类);

10、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除园林技术人员外,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1、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代表****是授权河湖整治工程承包资质施工企业交易员,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

5、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园林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备注:同时具备园林绿化和河湖整治工程承包资质施工企业独立进行投标的,可不提供上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报名资料中第3、4、5点的资料。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资料****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报名回执表、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表、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盖章外,其他资料按上述要求各自盖章即可),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河湖整治工程承包资质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若无法通过二维码查询的,可通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效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依据)。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惠市规建〔2006〕8号)执行。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投标代表****是交易员和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凭有效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八、按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52-2682501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任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9359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与              就“菱湖清淤及驳岸修缮工程” (工程编号: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2、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单位,联合体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牵头单位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各方自行约定的其他内容:                        

6、若联合体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牵头单位:(公 章)            成员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菱湖清淤及驳岸修缮工程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市直57公【2017】102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9-12 09:3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7-09-18 16: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09-12 09: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7-09-18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17-09-19 16:3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17-09-20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7-10-11 16:3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2017-10-11 16: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10-12 09:0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10-12 11:00:00    

开标时间

2017-10-12 16:00:00    

开标地点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评标时间

2017-10-12 16:00:00    

评标地点

1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2日09时30分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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