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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张坊镇千榆路工程设计质量后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9 14:59:48发布作者:kehu

房山区张坊镇千榆路工程设计质量后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9-18    

项目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房山区张坊镇千榆路工程交工验收阶段进行设计质量后评价,具体要求符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设计质量后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交路建发〔2012〕35号)”文件要求及***、北京市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公路)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三级(含)以上公路工程类似项目工作业绩,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3项三级(含)以上公路工程咨询或工程质量后评价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 9:00 至 2017年9月22日 16:00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9月18日 9:00 至 2017年9月22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 9:30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备注:房山区张坊镇千榆路工程设计质量后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房山区张坊镇千榆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的通知》(京公路计发【2017】36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设计质量后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千榆路为山区公路,主路全长约14.6公里,其中涞宝路至仙龙宫路段(道路桩号K0+000-K10+200),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仙龙宫路至终点段(道路桩号K10+200-K14+624.11),按照四级公路标准修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千榆路沿线设置小桥5座,结构形式均为闭合框架,沿线设置涵洞31座。与千榆路相交的支线共有10处,其中3处采用过水路面形式,其余7处采用新建桥梁形式。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房山区张坊镇千榆路工程交工验收阶段进行设计质量后评价,具体要求符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设计质量后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交路建发〔2012〕35号)”文件要求及***、北京市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招标范围:房山区张坊镇千榆路工程设计质量后评价服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工程交工验收后至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公路)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三级(含)以上公路工程类似项目工作业绩,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3项三级(含)以上公路工程咨询或工程质量后评价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在房山区张坊镇千榆路工程项目中从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设计、设计招标咨询和图纸审查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8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上发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9:00 至 2017年10月18日 9:30招标人联系地址: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8号邮编:102488联系人:方文达联系电话:010-69376105传真:010-69376104电子邮件: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邮编:100101联系人:魏超、李扬联系电话:010-51656899-818传真:010-59273266电子邮件:批复文号京公路计发[201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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