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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桐山乡椒林村扶贫公路工程(**批)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1 09:21:22发布作者:kehu

洞口县桐山乡椒林村扶贫公路工程(**批)施工招标公告

2017-09-20

 

1. 招标条件

洞口县桐山乡椒林村扶贫公路工程(**批)施工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7]232号文和洞口县交通运输局文件洞交字[2017]204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洞口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洞口县桐山乡脱贫攻坚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扶贫贷款和地方自筹,建设资金来自扶贫贷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口县桐山乡椒林村扶贫公路工程(**批)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洞口县桐山乡椒林村境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洞口县桐山乡椒林村全路长5.634Km,本项目设计时速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3.5(4.0)米;路面宽为3.0(3.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路面结构为:500px厚C30混凝土面层+250px级配碎石基层,本项目限价为252.44万元

2.4工期要求:为4个月(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和***保障设施工程等工程的施工,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省外壹级),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考核合格证,证书处于有效期类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行政部门颁发的B类***考核合格证,证书处于有效期类,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4、申请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8月-2017年8月)至少完成1个单个标段总长度不少于7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建)的四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新、改建公路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能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招标人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中均没有登记的单位的投标。招标人也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近一年度D级、近连续两年评为C级、近连续三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近连续三年指的是2014年-2016年)。

 

四. 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4.2、交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3、递交方式:银行转帐,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

4.4、投标保证金汇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账号在投保证金的系统里面自动获取,注意保存账号,投标人对投标账号进行保密。

4.5、交纳保证金时,**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的获取

5.1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于 2017 年09 月 21  日至 2017 年 09 月 25日每日上午08:30 时~11:30时,下午 14:30~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沿江路一号三楼)持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公告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是公告发布后的日期);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④企业***许可证副本;⑤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贰级及以上证书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总工职称证书;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员***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员)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2017年3月-8月,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本单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⑦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⑧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书,并提供业绩招标公告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查询网址以备查验)⑨公告发布之后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对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总工、专职***员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员不允许更换;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的彩印件一套(须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加盖齐封章)。

5.2招标文件1000元/套,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投标人应具有协调本招标项目周边矛盾的能力,投标申请人在报名之前可向招标人咨询项目情况,但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4中标公司在签定合同前**在洞口县成立独立项目部(或分公司)、到洞口县国税局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六.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6.1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中的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0月 24  日上午13:30时整。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须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 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口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洞口县桐山乡脱贫攻坚指挥部

地    址:洞口县洞口镇文昌北路29号   洞口县桐山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尹先生  电话18773938988    谢先生  电话: 15115903398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洞口县沿江路一号三楼(洞口办公点)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739-8961988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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