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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泉河近期治理工程(天宝段)施工及监理项目
发布时间:2017-09-22 15:13:01发布作者:kehu

竹溪县泉河近期治理工程(天宝段)施工及监理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9-22

竹溪县泉河近期治理工程(天宝段)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泉河近期治理工程(天宝段)施工及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湖北省财政厅以鄂财建发[ 2016 ] 95号下达。招标人为竹溪县天宝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竹溪县泉河近期治理工程(天宝段)施工及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竹溪县天宝乡。
2.3建设规模:河道疏挖清障4.227公里,岸坡护砌8.875公里,新建漫水桥1座,新建水堰1座、维修加固水堰2座等。通过巩固堤防、疏浚河道等一系列工程措施,极大的提高河道行洪防洪能力,降低两岸农田水毁损失和水土流失,连通水系、美化环境,达到“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
2.4 招标范围:竹溪县泉河近期治理工程(天宝段)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5.1竹溪县泉河近期治理工程(天宝段)施工及监理项目。
2.6计划工期:施工项目90日历天(含雨季);监理项目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申请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申请人需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工程业绩,且承接金额大于等于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的70%。
   (6)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4、2015、2016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8)拟任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半年的人员名单和缴纳社保的发票证明);
  (9)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10)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11)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4)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多承担两个在建工程项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4、2015、2016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7)****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市场信用等级证书,且无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方可投标;
  (8)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 参加施工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机关出具)、拟负责本项目的水利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档案(以官方网页截图为准);参加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机关出具)。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  9 月   14 日至2017年  9  月   2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30分-17:30分(节假日除外),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5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500元,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4.4 以上报名资料封面须注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办公电话(座机)、手机号码,资料及图像清楚清晰可辨,装订成册,报名资料不完整、不按要求装订成册的不予受理,将拒绝报名。
4.5 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0  日  9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开标室内(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原检察院院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溪县天宝乡人民政府
地    址:竹溪县036县道附近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72477927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5号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13026380742
竹溪县天宝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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