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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深圳平湖南铁路货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3 15:24:04发布作者:kehu

新建深圳平湖南铁路货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2017-15

1. 

本招标项目新建深圳平湖南铁路货场工程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广铁集团平湖南铁路货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铁总计统函〔2017〕425号批准建设,《广铁(集团)公司关于平湖南铁路货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广铁师函函[2017]523号)批复初步设计。建设单位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铁集团公司更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招标人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现该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2.1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南编组站东侧,广深Ⅰ、Ⅱ、Ⅲ线西侧。项目所属区域龙岗区南湾街道地处沙湾关口,建设地块属丘陵缓坡间谷地,地基良好,地形起伏较小,项目占地面积约1350亩。主要工程包括新建铁路、土石方、桥梁、仓库及生产和生活房屋。

2.2  招标范围:

新建深圳平湖南铁路货场工程设计范围内施工图全部内容的工程监理。

主要包含:

拆迁及征地、新建、扩建站场、货场、房屋、道路、供电、通信、信息、给排水及检修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大临及过渡工程的工程监理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工作和按中国铁路总公司现行规定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其他内容。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程施工计划工期14个月。同工程施工工期,且各节点工期必须满足指导性施组的工期目标要求,环水保服务至项目通过国验全过程。

2.4标段划分:按本次划分为1个标段,即PNJL-1标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资质要求

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或城市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

3.5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000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应高于 60%,财务状况良好,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6.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年龄不超过55岁,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监理经历,在本监理单位服务2年以上、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7.其他要求

3.7.1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2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总监在2016年11月~2017年1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3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7.4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7.5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9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28  日至2017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标段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号。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005007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  日9 时00分至 10 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11 月  1 日10 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招标人: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船步街15号渔景大厦

   

邮编:

   

518001

   

联系人:

   

易先生

   

电话:

   

0755-61381758

   

传真:

   

0755-61381758

   

电子邮件:

   

shenjzjc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

   

100036

   

项目经理:

   

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联系人:

   

庞工、李工、郭工

   

电话:

   

15813384741、020-87785004、020-87623263

   

传真:

   

020-61335253

   

电子邮件:

   

Crmscgz01@163.com

   

                                       

2017年 9 月  22 日


附件一

(项目名称) 由(发包人)于   年   月   日于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 (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        ,身份证号:      。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工程质量     。

或项目正在施工。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话:         

发 包 人地 址:      

 

 

 

 

附件二

 

(项目名称)        由(发包人)于  年  月  日于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 (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         ,身份证号: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或项目正在施工。

   姓名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在(项目名称)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话:

发 包 人地 址:

注: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中途变更,请提供变更材料:①承包人任命文件②发包人同意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附件:
平湖南监理公告.doc



客服经理:

18932913200

客服经理:

13143641678

客服经理:

13681483240

招商加盟:

1537392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