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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北区)项目二、三、四标段预拌混凝土质量驻厂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4 15:13:18发布作者:kehu

北京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北区)项目二、三、四标段预拌混凝土质量驻厂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9-22    

项目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北京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北区)项目二、三、四标段预拌混凝土质量驻厂监理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2)具有***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在近五年(2012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具有单项合同监理面积在10万平米及以上的预拌混凝土质量驻厂监理业绩,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6)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的人员配备,拟任职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总监工程师任命书;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的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不良记录或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按期保质履约,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9)投标人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与招标人或与招标人提供的其他服务的单位或附属机构无任何利益关系。 (11)投标人严格遵守各项招投标法律法规、工程廉政要求、及工程保密要求,未出现过围标串标、泄露项目信息、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的行为;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工程师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驻场监理培训证; (5)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企业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报名截止前6个月内); (6)须提供近五年内(2012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已完的单项合同监理面积在10万平米及以上的预拌混凝土质量驻厂监理业绩合同1个或以上 (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体现合同金额)。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资料一份(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查验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 9:00 至 2017年9月26日 16:00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9月27日 9:00 至 2017年10月9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600.00 元整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9:30开标地点: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508会议室备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委托,就北京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北区)项目二、三、四标段预拌混凝土质量驻厂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合格的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北区)项目二、三、四标段预拌混凝土质量驻厂监理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769354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金额:约300万元 工程建设地点:通州区潞城镇 招标范围:北京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北区)项目二、三、四标段预拌混凝土质量驻厂监理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2)具有***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在近五年(2012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具有单项合同监理面积在10万平米及以上的预拌混凝土质量驻厂监理业绩,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6)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的人员配备,拟任职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总监工程师任命书;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的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不良记录或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按期保质履约,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9)投标人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与招标人或与招标人提供的其他服务的单位或附属机构无任何利益关系。 (11)投标人严格遵守各项招投标法律法规、工程廉政要求、及工程保密要求,未出现过围标串标、泄露项目信息、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的行为;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工程师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驻场监理培训证; (5)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企业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报名截止前6个月内); (6)须提供近五年内(2012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已完的单项合同监理面积在10万平米及以上的预拌混凝土质量驻厂监理业绩合同1个或以上 (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体现合同金额)。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资料一份(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查验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和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项目联系人:李旋 联系方式:010-57693543 本项目的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其它方式的报名,招标文件领取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2017年9月22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9:00 至 2017年10月17日 9:30招标人联系地址: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燕保大厦邮编:100040联系人:严工联系电话:010-57981946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邮编:100052联系人:李旋联系电话:010-57693543传真:010-57693526电子邮件:13126633561@126.com批复文号京发改(前期)[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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