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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满庄镇新庄村棚户区改造15#、16#楼及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7 15:20:00发布作者:kehu

泰安市满庄镇新庄村棚户区改造15#、16#楼及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7-11-06    浏览次数:0     

1. 招标条件

泰安市满庄镇新庄村棚户区改造15#、16#楼及附属工程已由泰岱发改字[2015]0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天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泰安市满庄镇新庄村棚户区改造15#、16#楼及附属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FC-2017-30-02 

2.3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2.4计划工期:4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包括15#楼地上十一层,地下二层,总建筑面积7453.79㎡,建筑高度32.90m;16#楼地上十一层,地下二层,总建筑面积5071.6㎡,建筑高度32.90m,以及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监理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由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或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7年11月7日至 2017

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的注册证、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由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或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逾期不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17年11月7日至 2017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5.2地点: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5.3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五马街龙河商贸大厦2号楼316室
   5.4方式: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的注册证、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由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或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逾期不候。

5.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9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
6.2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09时30分;
6.3递交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安天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联 系 人: 吴修超

电    话:0538-816801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传江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五马街龙河商贸大厦2号楼316室

E-mail: ylzbyxgs@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507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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