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岗山中路等五条城区道路整治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岗山中路等五条城区道路整治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三、项目编号:ZC-2017-JL-028
四、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邹城市岗山中路等五条城区道路整治维修工程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工程概况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工程施工工期 3个月,监理服务期 27个月。
工程施工总投资约1380.3万元(以财政部门终评审价为准),监理费以财政部门终评审价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2.2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且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3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列入本行业诚信黑榜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2.4监理人员要求:
要求
监理岗位
数量
资格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
1
具有***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总监代表
1
具有***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或持有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及以上水平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且从业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
监理员
2
具有***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或持有监理员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业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初级及以上水平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且从业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
2.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拟派本项目所有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监理员的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的其他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2.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oucheng.jnggzyjy.gov.cn)
4、网络操作咨询:0537-2376198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12月6日9时00分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6日9时00分。
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邹城市岗山路1359号
联系人:贾磊
电话:15668159564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陈天成、马珊珊
电话:05375288377/15563146959
电子邮件:15563146959@163.com
监管单位: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 人:杨坤
联系电话:0537-5262061
招标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十、重要说明
1、各磋商响应方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oucheng.jnggzyjy.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oucheng.jnggzyjy.gov.cn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各供应商关注本公告下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4、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