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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及孙园法庭审判庭屏风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31 11:38:22发布作者:kehu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各投标人:

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泗洪县人民法院委托,就泗洪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及孙园法庭审判庭屏风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泗洪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及孙园法庭审判庭屏风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708040

二、项目简要说明

泗洪县人民法院拟对新建审判楼及孙园人民法庭审判庭屏风进行采购安装,项目预算20万。

具体详见第四部分技术响应。

三、合格竞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的产品和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四、报名信息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 2017年8月31日至 2017年9月5日,每天8:30- 18:00。

(2)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3)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告知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按(苏财规〔2013〕28号)《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记失信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月7日 14:3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 15:00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江路十五号农商行西辅楼一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一)谈判时间:2017年9月7日  15:00

(二)谈判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江路十五号农商行西辅楼一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承阳          联系电话:0527-89889055

采购单位联系人:****明明        联系电话:0527-86279081

八、本次招标限价: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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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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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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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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